海南省澄迈县10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大力支持住房消费,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

澄迈县还将同步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即取消限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