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发布《关于明确我县2024年至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在石门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括车位、车库和杂物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在实施购房补贴期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以下简称网签备案);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了契税缴纳手续并在7月31日前申报了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照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今后如因实际交房面积有增减变化,导致购房人应补(退)契税额度的,不再增减相关购房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