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弥勒市9月29日发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施行。

面向弥勒市乡村地区居民进城买房群体(公职人员除外)、三孩家庭群体,采取“财政补贴+企业自愿参与补贴”的方式,购买弥勒市新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项目的商品住房,在2024年10月1日00:00至2025年9月30日24:00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不含70平方米)的,每套可享受2万—4万元购房补贴(其中:按照“一户一房一补贴”的原则,每套享受财政补贴1万元),补贴套数为2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