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20〕45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18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中动力煤期货21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