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气象部门预测,唐山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研判,唐山市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做好此次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市政府决定自6月14日15时至17日12时期间,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抢险的前提下,执行以下应急减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滦县、滦南县。乐亭县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其他县(市)区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使用干法脱硫的免于停限产,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竖炉配套的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的免于停限产,全市烧结机脱硝设施未开工的停产,钢铁企业石灰限产50%。6月17日12时以后,全市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限产解除时同由市环保指挥中心另行通知;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的烧结机和竖炉免于停限产。

2、焦化行业: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到36小时。

3、电力企业: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60%以下。

4、铸造行业:独立石灰窑企业停产。

5、涉VOCs行业:除焦化和化纤企业涉VoCs工序(V0Cs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以外,其它涉VOCs企业和排放工序停产。

6、其他行业企业或企业集群:橡胶,轧钢,钢做,锻造散热器,塑料、铁矿选矿、采砂、耐火材料,营养体等行业企业或企业集群停产。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1、全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煤炭开采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2、港口集蔬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后续情况我网将持续跟踪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