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区上报了《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经审核,拟同意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2套60万吨/年,其中1套已建成运行1套在建)焦化合规产能和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永弘分公司(原沙湾市永弘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已建成运行)焦化合规产能进行置换合并后,由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于沙湾市哈拉干德工业园区帅科煤化工产业集中区新建180万吨/年焦化装置。现将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产能置换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监督电话:0991-2800207

附件: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