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的改善性住房需求,9月30日河南省明确全省各地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该政策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确定河南省内各地执行全国底线,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意愿,与客户协商具体的首付比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