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透露,前期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现在具备扩大试点条件,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为切实发挥试点的引领作用,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研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等18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大中型城市;二是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限制,将表内股权投资占比由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占比由20%提高到30%。三是优化考核机制,建立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