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包头市吉乾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45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技改25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市吉乾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45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技改25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市吉乾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

5.项目建设内容:新增45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的产能,新增对应的电解生产线、还原法稀土金属生产线、打磨抛丸生产线以及相关公辅、环保设备设施,配套建设其他相应的辅助设施。对原有2500吨产能的稀土金属及合金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保持该部分产能不变。

包头市吉乾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