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336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农安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项目

  农安县万顺乡、哈拉海镇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华家工业园吉林省隆源化肥有限公司院内,租用吉林省隆源化肥有限公司厂区内空地,占地面积 50365㎡,建筑面为19180㎡,土地所有权属国有,使用权归吉林省隆源化肥有限公司所有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万顺乡、哈拉海镇,光伏场位于万顺乡,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20MW,直流侧装机容量24MW,拟安装N型6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38688块,配套建设箱变及检修道路等基础设施,并通过一回35kV集电线路将光伏场所发电量送入升压站。本工程光伏场区根据地域分为7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设置1台3150kVA的箱式变压器、10台组串式逆变器,每24块620Wp单晶硅组件组成一串,每23/24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容量342.24/357.12kWp。光伏场区采用1机1变原则共计安装38688块光伏组件、70台组串式逆变器、7台箱变,总装机容量23.98656MW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