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2024年宜春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主要面对广大社会公众,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宜春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 3月18日至3月29日止,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于3月29日前反馈至宜春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