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贵阳市就《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对比贵阳市现行的公积金政策,意见稿放宽公积金申请条件,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时限不再局限于贵阳市,异地缴存时限也可计入;意见稿同时删除了“信用记录不超过连续三期(含)累计六期逾期(含)”的条款。

贷款期限方面,文件提出,贷款期限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也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土地使用权期限。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和贷款所购住房土地使用权已使用年限之和不得超过55年,土地使用权期限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