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吉林省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吉林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4月17日前就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涉及公积金贷款、商品房团购等32项。

意见稿显示,吉林市拟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提高至15倍,账户余额之和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最低可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