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31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转好,本次污染过程结束。结合沧州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沧州市于12月31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