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品种功能发挥,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运行,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订。相关修订案已经郑商所第八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发布。本次修订适用于苹果期货2411及后续合约,自苹果期货2411合约挂牌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