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清环保”)拟出资 3亿元(币种:人民币,以下同)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永清《深圳) 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永清绿能”) 开展公司新能源业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永清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和规定,本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