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5年。通过试点,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通知提出,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建立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