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将于2月11日起施行。该意见对现行征收补偿政策经验进行统筹固化,明确被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小于48方的将按建筑面积48方补偿,从非高层建筑安置到高层建筑的居民将增加10%的安置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