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发文称,认真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快落地。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差异化授信内部制度,明确尽职免责要求。针对部分项目难点堵点,组织召开银行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地方住建部门以及监管部门四方协调会,增进银企互信。

据财联社记者统计,2月以来,累计已有四川、重庆、云南、广东、内蒙古、天津、山西、湖北、河南、贵州、新疆等11个省级行政区和宁波监管局、厦门监管局共计13个地方监管局就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声,介绍会议内容并部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