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根据33号文编制的《全省菱镁采矿权整合方案》下发到了鞍山、抚顺、丹东、营口和辽阳5市,并要求各市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按方案进行落实,积极推进当地矿山整合重组,进一步提高矿企集中度。

此次整合,辽宁省114个菱镁采矿权将减少50%,减至57个,分别为:

鞍山:由63个减至37个;

抚顺:由4个减至1个;

丹东:由13个减至3个;

营口:由22个减至9个;

辽阳:由10个减至5个;

本溪:保持1个不变化;

铁岭:保持1个不变化。

目前,大石桥政府已公布了营口市的矿山整合方案,整合区为5个(Z1-Z5):1个采矿权符合菱镁矿最低生产规模要求,暂时单独保留;1个采矿权以开采白云石为主,兼采少量菱镁矿(1.85万吨/年),不参与整合;1个采矿权未达最低生产规模,也未参加整合,但到期后不予延续;4个采矿权拟注销(1个已注销)。剩余的2.9万吨菱镁矿生产规摸指标不再单独分配。

(一)5个整合区的采矿权名录

1.大石桥市平二房永宏菱镁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韩权菱镁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宏宇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长游矿业有限公司4个采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Z1),菱镁矿生产规模23.5万吨/年,拟由县域内调配6.5万吨退出的菱镁矿生产规模指标,提高至30万吨/年;

2.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合顺菱镁有限公司、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金益矿业有限公司、营口南楼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宝沅镁矿有限公司4个采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Z2),菱镁矿生产规模26.4万吨/年,拟由县域内调配3.6万吨退出的菱镁矿生产规模指标,提高至30万吨/年;

3.营口赞丰实业有限公司、辽宁麓丰矿业有限公司、营口金泽矿业有限公司3个采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Z3),菱镁矿生产规模9万吨/年,拟由县域内调配1万吨退出的菱镁矿生产规模指标,提高至10万吨/年;

4.大石桥市南楼区陈家菱镁一矿、营口中隆矿业有限公司2个采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Z4),菱镁矿生产规模10万吨/年;

5.大石桥市瑞奇矿业有限公司、营口恒泰镁矿有限公司(过期采矿权)、营口青鑫矿业有限公司(划定矿区范围)整合区(Z5),因安全隐患等问题,暂缓整合,菱镁矿生产规模120万吨/年。

(二)1个暂时单独保留的采矿权名录

大石桥市大岭滑石十五矿有限公司1个采权符合菱镁矿最低生产规模要求,暂时单独保留。

(三)1个因特殊情况暂时单独保留的采矿权名录

营口鑫旺矿业有限公司以开采冶金用白云岩为主(8.15万吨/年),兼采少量菱镁矿(1.85万吨/年),企业提出不参与整合。

(四)1个到期后不予延续的采矿权名录

营口瑞祥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未达最低生产规模,企业提出不参与整合,到期后不子延续:

(五)4个拟废止和注销的采矿权名录

1.营口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因资源枯竭,政府予以关闭;

2.大石桥市官屯镇平二房村徐洪兴菱镁矿、大石桥市民政镁矿、大石桥市官屯镇平二房赵长余菱镁矿3个采矿权,因未按要求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手续,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