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贵州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方案》(黔府办函〔2019〕69号)精神和要求,现按程序对各煤矿主体企业申请经煤矿所在地政府审核同意的2020年度第二批拟关闭煤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6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51—86891303、86891328(传真)

附件: 贵州省2020年度拟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第二批).xls

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