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763号)、《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及《关于明确煤炭产能置换和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7〕1448号),贵州鑫盛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沙县茶园乡杉树堡煤矿、贵州恒隆源矿业有限公司绥阳县枧坝镇联盟煤矿、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等三矿向我局提交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等相关资料,经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019〕第15次总26次)研究,现将以上三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贵州鑫盛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沙县茶园乡杉树堡煤矿:设计能力15万吨/年,低瓦斯、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综采工艺,核定最小系统能力为采掘工作面30万吨/年,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拟建规模为45万吨/年,本次生产能力核定为30万吨/年。

二、贵州恒隆源矿业有限公司绥阳县枧坝镇联盟煤矿:设计能力15万吨/年,低瓦斯、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综采工艺,核定最小系统能力为供电系统32万吨/年,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拟建规模为45万吨/年,本次生产能力核定为30万吨/年。

三、贵州汉诺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四联乡合营煤矿:设计能力30万吨/年,低瓦斯、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综采工艺,核定最小系统能力为供电系统47万吨/年,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批复拟建规模为45万吨/年,本次生产能力核定为45万吨/年。

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向省能源局反应。

贵州省能源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