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永州市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城市五区和株洲县为重点,以特护期(10月16 日 - 次年3月15日)为重点时段,以城乡结合部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精准施策,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2018年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异地搬迁。

◎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在中心城区和城镇及城郊结合部禁止新建、扩建冶炼、水泥、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不得新增钢铁、电解、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项目和富锰渣高炉、硅锰合金电炉等高能耗、高污染项目。

附有色类: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2018年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异地搬迁。

◎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属于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水泥、造纸行业的企业及其他行业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煤炭类:

◎通过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油、煤改生物质燃料能源替代,加快燃煤锅炉整治。

◎中心城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县区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严格执行新(扩、改)建饮食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禁止在城市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建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和娱乐业等经营项目,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在中心城区和城镇全面推行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

原文链接:永州市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