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工作会议精神,打造赣州稀金谷,推进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发展升级,我市日前出台十项措施,支持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发展。
这十项措施包括:支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稀土产业用地需求、优先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支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做优做强产业平台、优化用地模式、鼓励使用未利用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缩短审批时限、帮扶企业破解资金难题等。其中明确,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项目用地预审,属市、县级审批的,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市本级审批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工业项目用地出让,经市政府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招拍挂”程序;工业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