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报》网站5月23日报道,越南财政部近日颁布第71/2013/TT-BTC号通知,修改出口税表中煤炭类产品的出口税率。具体,自2013年7月7日起,将煤炭、煤砖、煤球和煤炭制成的硬质燃料;已结块或未结块的焦炭,半焦炭、褐煤或泥煤;以及甑炭煤的出口税提高到13%(上调了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