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整个蒙古国没有投资的资本,也没有独立致富的资本,但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尤其在靠近中国边境的地区,煤炭资源丰富。不过中国企业要想开发这些丰富的资源,难度很大。
    2005年10月3日,蒙古国总理额勒贝格道尔吉在蒙古议会秋季会议开幕式上说,蒙古政府将支持议会对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进行修改,不排除把矿产资源收回国有和减少给予外国投资者优惠条件的可能。他还强调,煤矿和铁矿都应列入蒙古战略资源之中,蒙古应重视对战略资源的开采。因此,对于前来蒙古开发矿产资源的公司和企业来说,需要比以前更加慎重。
    矿产开发可能变脸
    蒙古现行的《矿产资源法》是1997年颁布的。根据规定,外国公民、法人同蒙古公民一样有权申请并获得矿产资源的勘探证和开采许可证。勘探证的期限为3年,并可以延期2次,每次2年;开采证的期限为60年。从1997年到2005年7月31日,蒙古矿产资源和石油管理局发放给外国独资公司和蒙外合资公司的矿产资源勘探许可证和开采许可证占其发放总量的一半以上。
    而在今年的蒙古国总统大选中,一些候选人把矛头直指矿产资源开发。有两位总统候选人提出要平均分配社会资源。目前,蒙古国各阶层反对矿产资源开发,尤其是反对外国人开矿的呼声也日渐响起。一位蒙古国议员透露,蒙古国正在酝酿对矿产资源法和外国投资法进行修改。
    许可证问题复杂
    拥有260万人口的蒙古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2003年人均收入只有476美元,40%的蒙古人依然过着成吉思汗时期的生活,这是一种用马、牛、羊交换物品的经济。整个国家没有投资的资本,也没有独立致富的资本。
    其实,蒙古坐在金堆上: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特别是在有色金属方面,小而富的地表矿较多,蒙古在靠近中国边境的地区,煤炭资源丰富,估计煤炭储藏量可达到60亿吨。
    但是,投资蒙古矿产资源也存在不少风险和困难。除了蒙古即将修改《矿产资源法》,投资者还要过许可证这一关。要来蒙古开发矿产资源,首先要去向“矿主”购买许可证。至于矿主是否愿意“卖”,矿主开出何等的价格和条件,政府有关部门是无权干涉的。迄今,蒙古矿产资源和石油管理局发放的勘探许可证和开采许可证包括的总面积已经占蒙古国土面积的1/3。也就是说,在目前的蒙古,稍微被认为可能有矿藏的地方都有了主人。而且与两年前相比,有的许可证的价格甚至几十倍几百倍地上涨。
    其次是政策的“录活性”。如从矿山管理部门申请到勘探或开采许可证也不一定能够顺利进行勘探或开采。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蒙古各省有权随时将辖区内的任何区域作为“特殊用地”加以保护。即使是正在进行勘探和开采的区域,只要省长提出建议,经省议会讨论通过,就可以作为“特殊用地”,停止在其区域的勘探和开采。这样的例子已经出现过。
    自然条件较差
    据介绍,蒙古国绝大多数矿点不通路、不通电、无水、无通讯、无房舍,开矿的前期投入巨大。
    蒙古属于贫水国家,只有60%的领土有地下水。即使有矿藏,但如果没有水的话,矿也是无法开采的。特别是拥有矿产资源的南戈壁地区,水资源更是严重缺乏。有些矿区的水文资料是三四十年以前的,而这些年来地下水大量减少,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原有的水文资料已经没有用处。
    再者是基础设施差。有的地方没有路,没有电,也不具备通讯条件。例如,马来西亚一家公司在蒙古投资的一处金矿,仅架设电线一项就用了一年时间,花掉了70万美元。另外蒙古铁路的运力也十分有限,从南到北就一条铁路,这条铁路不仅承担着蒙古国内的客货运输,还承担着中国和俄罗斯客货的过境运输,已经十分拥挤和忙碌。所以,如果开采出的矿石量较大,且需要铁路运输的话,必须要考虑到蒙古铁路的运力情况。
    同时,人才缺乏。蒙古当地缺少矿业方面的技术人才和熟练的技术工人,而外国技术人员和工人的进入均有名额限制。进入蒙古的人员,每人每月须向当地有关部门交纳8.5万图格里克(1美元约兑换1200图格里克)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