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由现行3.26元/立方米调整为3.18元/立方米,城区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41元/立方米调整为3.33元/立方米。

此次降价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减轻企业用气负担的要求,执行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优化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是指,按照城市燃气公司和用户共同承担消化上下游购气成本上涨的原则,及时联动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当门站销售价格上调时,由城市燃气公司自行消化不低于20%,终端用户承担不超过80%;当门站销售价格下调时,金额向终端客户传导。根据该机制,市物价局此次对年初已上调的门站销售价格重新进行调整疏导,相应下调居民、非居民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