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月份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11月份我市(巴彦淖尔市,下同)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0.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98%。其中一产用电量累计完成0.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12%;二产用电量累计完成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07%;三产用电量累计完成0.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9%;城乡居民用电量累计完成0.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外送蒙古国电量完成0.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4%。

在二产用电量中,工业用电量完成8.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24%。

2016年11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最大负荷169.77万千瓦,最小负荷119.09万千瓦,平均负荷146.67万千瓦。其中: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约122万千瓦,占全社会用电平均负荷的83%;高载能平均负荷40.22万千瓦,占全社会用电平均负荷的27.42%,占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的32.96%;紫金、盾安、乌化、联邦四大用电企业平均负荷21万千瓦,占全社会用电平均负荷的14.31%,占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的17.21%。

二、1-11月份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1-11月份我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完成105.1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41%。其中:一产用电量完成5.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6%;二产用电量完成84.2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72%;三产用电量完成7.1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完成7.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4%。外送蒙古国电量累计完成9.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43%。

在二产用电量中,工业用电量累计完成83.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94%。

1-11月份全市地区最大负荷171.64万千瓦,最小负荷81.17万千瓦,平均负荷127.35万千瓦。其中: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约102万千瓦,占全市地区平均负荷的80%;紫金、盾安、乌化、联邦四大用电企业平均负荷20万千瓦,占全市地区平均负荷的15.7%,占工业用电平均负荷的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