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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5年第9号 根据《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复核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14家《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参与前几轮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工作的各位专家受邀担任本期培训的授课教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铅蓄电池制造工艺、生产设备、产能核算、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等方面,详细介绍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各项要求,重点讲解了前几轮现场审核中曾经多次发现的不正确做法,并回答了学员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宾国际(吴江)电池有限公司分别介绍了企业申请准入改造升级方面的经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第二批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推动铅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开展了铅蓄电池企业准入审核工作。
为推动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及公告管理工作,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消费品工业司委托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及全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专家组,于5月8日-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举办了2014年第一期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审核培训班 本次培训的授课专家均参与了去年以来的两轮准入审核工作。
与会各方围绕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展开深入讨论,提出很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提出了下一步推进铅酸蓄电池回收基金制度研究的工作思路 在再生铅行业准入专家评审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分别通报了涉铅行业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环保核查进展情况,以及申报再生铅行业准入的相关要求等。
2013年1月16日至17日,消费品工业司在江苏省泰州市举办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第一期培训班,来自江苏、江西、河南、湖北和广东5省的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铅蓄电池行业管理人员及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铅蓄电池行业专家前来授课培训内容紧紧围绕贯彻《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及《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铅蓄电池企业准入审查申请书》的顺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铅蓄电池制造工艺、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产能核算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区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初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李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846电子邮箱:XFPSQGYC@miit.gov.cn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2年11月29日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开展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区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初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李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846电子邮箱:XFPSQGYC@miit.gov.cn 电话:010-68205680传真:010-66017178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2年11月29日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开展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促进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编制的,是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对铅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促进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编制的,是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对铅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促进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编制的,是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对铅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制定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2012年5月11日发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发布的第一部关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和职业健康防护水平,促进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编制的,是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快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对铅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统一的思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关于征求对《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动《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入公告管理等后续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起草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关于征求对《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动《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入公告管理等后续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起草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关于征求对《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动《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入公告管理等后续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起草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不符合要求企业全部关停整改符合要求企业发放准入核查证书 24日从江西省工信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近日省工信委下发通知,加强全省铅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 据了解,为促进铅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省工信委要求凡我省新建、改扩建或搬迁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不符合要求企业全部关停整改 符合要求企业发放准入核查证书 24日从江西省工信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近日省工信委下发通知,加强全省铅蓄电池行业准入管理 据了解,为促进铅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省工信委要求凡我省新建、改扩建或搬迁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已于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规范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准入条件》从企业布局、生产能力、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节能与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准入条件》提出,新建、改扩建企业应远离各类环境敏感区,且具有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近日,《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长三角联防联治、各类固废处置等作出规定。其中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鼓励相关企业等合作共建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条例(修订草案)》还明确,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
临近五一假期,铅蓄电池企业放假计划陆续出炉,据Mysteel调研受铅价、其他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新电池销售受阻影响,2024年五一假期期间生产放假时间同比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4月24日,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年报。年报显示,公司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已入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拥有“废旧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2024年,公司将积极布局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上游资源,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政务消息表示,将从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出发,今年我省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实施奖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具体内容为,省级财政对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每家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年处理能力在1万吨及以上、年再生利用量达5000吨及以上且信息完整、生产前驱体或正极材料的企业,按每吨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同时,省级财政对牵头制定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4月9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的公告。文件表明,惠州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中商锂新能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为第五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上述两家企业均具有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置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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