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9月,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量735.17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0.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39%。其中:取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821.1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95%;重复利用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0.4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7%。重复利用率98.29%,同比提高0.08个百分点;吨钢取水量2.32立方米/吨,同比下降0.56%。

排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155.68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1.65%。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19.51%、50.23%、37.97%、24.02%、9.39%、59.03%。

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4.22%。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10.27%、8.11%、7.26%。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19千克/吨,同比下降9.88%;吨钢颗粒物排放量0.21千克/吨,同比下降10.39%;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34千克/吨,同比下降8.12%。

钢渣产生量6456.01万吨,同比下降2.50%。高炉渣产生量17604.67万吨,同比下降1.24%。含铁尘泥产生量3078.59万吨,同比下降0.73%。钢渣利用率99.10%,比上年同期增加0.07个百分点;高炉渣利用率99.45%,比上年同期下降0.08个百分点;含铁尘泥利用率99.78%,比上年同期下降0.14个百分点。

高炉煤气产生量7046.42亿立方米,同比下降3.30%。转炉煤气产生量616.3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84%。焦炉煤气产生量403.78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60%。高炉煤气利用率98.99%,比上年同期提高0.45个百分点。转炉煤气利用率98.57%,比上年同期增加0.16个百分点;焦炉煤气利用率98.82%,比上年同期提高0.5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