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14时起,洛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响应。

洛阳市环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0月14日至10月16日,全省整体扩散条件不利。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污染累计和传输影响,我市预计15、16日将出现中重度污染天气。为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程度,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从10月14日14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黄色(Ⅲ级)预警期间,全市的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应按照洛阳市2024年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在本次预警响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

根据要求,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为A级、绩效引领性企业,符合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准入条件的重大项目和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给予支持鼓励,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其它企业严格按照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

洛阳市环委办建议广大市民注意健康防护,减少室外活动,不参与户外大型集会,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有条件的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有关机构暂停举办大型室外活动;公众尽量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减少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关企业和社会团体可自行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和网络远程办公等措施,共同应对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