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要求各有关县(市、区)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将有关事故案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二是加强设备管理,强化异常工况安全管控。要求各有关县(市、区)督促有关企业建立重点设备设施台账,制定安全设备设施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巡检周期及标准、考核要求等,并严格按制度组织实施,确保重点设备设施运转正常,各项安全监测监控和报警连锁装置可靠有效。

三是健全自查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求各有关县(市、区)督促有关企业完善“三项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反“三违”安全整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推动末端责任落实。要求各有关县(市、区)对辖区内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认真制定检查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精准执法。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