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四川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拟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差异。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购房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

拟支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人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