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湖南省株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从家庭互助购房、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提高贷款额度等十个方面优化、出台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此新政将于10月1日正式执行。

在实行家庭互助购房政策方面,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在株洲新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取消贷款次数、房屋面积限制方面。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的限制。

株洲市还将实行“可提可贷”政策。缴存人家庭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后,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套房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在计算借款人还贷能力时,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与月收入比由50%调整至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