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新疆自治区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充分发挥煤炭在能源保供中的“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不断加快“十四五”新增规划建设煤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动项目快核准、快开工、快建设,服务和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积极争取,近日,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轮台阳霞矿区塔里克二号煤矿建设规模由120万吨/年调整为300万吨/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该煤矿按照煤炭先进产能标准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总投资23.02亿元。项目的建设对增强南疆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协调、主动服务,指导督促地州和项目单位抓紧办理开工手续并尽快开工建设,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有效保障当地用煤需求,助力南疆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