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结合本省实际采用“三二一”工作法,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企业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信息数字化监测减少人为操作,以生产过程智能化和安全管理现代化实现智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三”即“三年计划”,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以本省资源开采及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为基础,融合成熟先进的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建模仿真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吸取国内外先进矿山安全生产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现代化建设经验,制发了《黑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6年)》,明确到2026年,以第三年年底全省大型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20%,非煤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为工作目标,将人工智能、5G通信、大数据分析技术纳入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内容,聚焦通信网络、数据中心、专业队伍设置、调度监控中心、三维可视化管控平台、智慧安全管理系统、数字化开采、采掘装备、运输装备、固定设施、监测监控及通信联络设施、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以及推广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等13个重点建设标准,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全面实施和验收总结4步阶段,全面部署推进全省非煤矿山关键区域、重点部位重大安全风险实时识别、监测和精准研判,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为“两类矿山”,《方案》按照一体设计、分类确立、分步实施的原则,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四化”建设具体任务分解为地下和露天两类矿山,按照生产规模又分为大型和中小型,任务分解表包含大型地下矿山建设任务123项,选建任务45项;中小型地下矿山建设任务共155项,其中,中型矿山选建任务78项,小型矿山选建任务94项,且小型地下矿山单班下井人数超过30人的,按照大型地下矿山要求执行;大型露天矿山建设任务89项,选建任务18项;中小型露天矿山建设任务共104项,其中中型矿山选建任务51项,小型矿山选建任务65项。要求各地全面排查辖区内在生产矿山的“四化”建设现状,确定建设内容,做到“一企一表”,建立“四化”建设档案,有序推进“四化”建设工作,确保“四化”建设质量和成效。

“一”既“一项标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日前牵头制定《非煤矿山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现代化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并将于9月29日正式实施,实现非煤矿山行业智能化建设领域标准规范“零”突破。《标准》共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总体要求、机械化建设、数字化建设、智能化建设管理现代化等9个主要部分以及参考文献,对地下矿山及露天矿山按照“四化”建设具体细分了各类系统设备的基本建设要求以及制度建设内容,其中露天矿山凿岩、装药、铲装、运输、排土的机械化建设内容,地下矿山凿岩、装药、撬毛、支护、铲装、运输的机械化建设内容;地质数据管理、三维地质建模、资源储量管理、生产计划编制、矿山开采设计、生产配矿管理、矿山测量验收、生产技术协同的数字化建设内容;露天矿山采矿设备、破碎系统、胶带运输系统、卡调系统的智能化建设内容,地下矿山采矿设备、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破碎系统、胶带运输系统、提升系统、充填系统、调度系统的智能化建设内容,选矿系统的破碎筛分、磨矿分级、选别过程、浓密脱水的智能化建设内容;信息化基础设施、生产运营管理系统、安全管理、三维可视化管控、人才队伍建设的现代化管理内容及制度建设内容。《标准》的制发为绿色矿山、智能矿山建设提供了具备法律依据的技术性指导,且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对提高矿山企业智能化和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要成立非煤矿山“四化”建设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按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四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担负起“四化”建设主体责任;要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方式,明确建设期间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要督促企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专家授课、引进专业人才、聘请有关科研和技术机构服务等方式,对操作、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配足配齐符合机械化作业、信息化和智能化需要的操作人员和技术力量,让建设成果得到充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