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

现将《三明市2024年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4日

三明市2024年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福建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

统筹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配套资金用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承担比例分别为85%、10%、5%。按“政府出一点、商家出一点、银行出一点、平台出一点”原则,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商家、补贴范围商品的本地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共同出资叠加优惠,让利消费者。

二、实施时间

2024年9月17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补贴范围

家电补贴范围包含: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

(二)补贴对象

在三明市参与商家消费并在三明市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