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1日-9月22日,受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委托,山东省钢铁行业协会组织日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补充装备)现场调研复核审查。

本次核查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的通知》(钢协〔2020〕101号)的要求,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钢控股”)向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交了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补充装备)评估监测工作总结、总报告及分报告(清洁运输评估、有组织评估、无组织评估)等公示资料。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委托山东省钢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山东钢协)协助组成专家调研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调研组4名成员全部来自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超低排放改造专家库。

9月21日上午在日钢控股集团视频会议室举行首次会议,山东钢协副秘书长吴晓峰介绍了专家组成员,确定了专家组组长,明确了本次调研的依据、目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流程;日钢控股简要汇报了超低排放改造情况及公示材料审核专家提出意见的整改情况;调研组组长明确调研内容和核查路线。日钢控股副总经理于长江、环保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调研组按照首次会议-现场调研-形成核查报告-末次会议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现场调研针对有组织重点排放环节如烧结机头和机尾、高炉矿槽及出铁场、干熄焦筒仓、热风炉烟气、高炉煤气、转炉一次和二次烟气、轧钢加热炉、燃气发电等工序的环保治理技术、污染物排放情况、采样口和采样平台设置、DCS和CEMS系统进行抽查;对物料储存、物料运输以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管控情况、TSP和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安装以及无组织管控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对公示材料专家形式审查意见涉及的内容逐一核对。

在末次会议上,调研组通报了本次调研情况,形成本次现场调研核查意见。最终文本经调研专家组签字后呈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作为日钢控股清洁运输、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