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五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工业领域生态保护方面,对上级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不够细实。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研究提出适用于本地区的“十四五”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措施,抓实抓好方案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仅简单将国家文件转发各市及相关部门,缺乏协同推进措施,也未对有关进展情况开展调度,工作力度不够。

二、整改实施主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负责)

三、重点措施

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重点工作清单,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及责任部门,加强调度,抓实抓好方案落实。

四、目标任务

抓实抓好方案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于2024年8月1日联合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皖工信节能函〔2024〕66号),明确我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2025年主要目标,从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质增效、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再生资源规范管理、政策支持和部门联动等方面,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举措,共同抓好《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度,针对重点领域加强指导,向工信部节能司汇总报送我省2023年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情况。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业领域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871870;

电子邮箱:zhongtao@ahjxw.gov.cn。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