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公开《杭州市萧山区集体土地征迁安置房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提出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房票的居民,在购买新房时将给予补助。该政策旨在丰富征迁安置模式,保障征迁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可在萧山区内(除盈丰街道外)使用安置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房票发放后12个月内购房可获得补助。补助标准根据购房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高可给予房票面值15%的补助。此外,鼓励使用房票购买国企开发住宅,国企提供不高于房价5%的额外优惠。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集体土地征迁安置房票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