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满足广大消费者对家电以旧换新的需求,依据吉林省商务厅发布的《吉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第三版)》,长春市将启动第三轮家电以旧换新第二批活动,现将相关活动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4年9月1日9:00起,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刻结束。

二、补贴产品范围

能效或水效品类为1级或2级的空调、电视机(含投影设备)、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共8类家电产品。

三、收旧产品范围

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碗机、电脑、油烟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共8类。

四、补贴对象

在长春市内完成售旧购新全过程的消费者均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五、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空调、电视机(含投影设备)、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共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

每位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