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7月,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量568.20亿立方米,同比增加6.5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6%。其中:取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4327.88万立方米,同比下降4.19%;重复利用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9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6%。重复利用率98.26%,同比提高0.10个百分点;吨钢取水量2.31立方米/吨,同比下降2.41%。

排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966.88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6.81%。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21.52%、28.52%、35.07%、24.47%、10.76%、37.86%。

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5.09%。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9.71%、8.61%、8.90%。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19千克/吨,同比下降7.88%;吨钢颗粒物排放量0.21千克/吨,同比下降3.03%;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35千克/吨,同比下降8.03%。

钢渣产生量5058.94万吨,同比下降1.93%。高炉渣产生量13682.97万吨,同比下降0.72%。含铁尘泥产生量2415.45万吨,同比增长0.39%。钢渣利用率98.76%,比上年同期下降0.19个百分点;高炉渣利用率99.21%,比上年同期下降0.05个百分点;含铁尘泥利用率99.80%,比上年同期提高0.10个百分点。

高炉煤气产生量5516.98亿立方米,同比下降3.61%。转炉煤气产生量483.7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6%。焦炉煤气产生量314.9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77%。高炉煤气利用率98.90%,比上年同期提高0.36个百分点。转炉煤气利用率98.29%,比上年同期下降0.30个百分点;焦炉煤气利用率98.68%,比上年同期下降0.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