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你委盖章确认的《普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镇沅县三章田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请示》(普法改煤炭〔2024〕302号)收悉。省能源局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普洱市发改委、镇沅县发改局等单位,组织专家,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等规定,对《镇沅鸿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县三章田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形成了《镇沅鸿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县三章田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审查报告书》)。针对《审查报告书》指出的有关问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提交了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经专家组复核,认为《审查报告书》所提的问题已按要求修改,专家组提交了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设计范围(开采标高+1060~+840m)、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开拓部署和水平划分及采区划分、采煤工艺(综合机械化采煤)、掘进工艺(综合机械化掘进)、矿井需风量、工业场地布置、井上下供电、紧急避险系统、矿井智能化、给排水、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设计和相应的系统、设施、设备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你委要加大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建设,制定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二)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范》和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等规定要求,如发现设计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重大修改或变更需重新上报审查。矿井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形成一套生产系统,严禁多井筒出煤、多系统生产。建设工程必须在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规定范围内进行。设计单位要加强对煤矿建设的服务,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三)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基础管理,在原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基础上,及时收集建井地质资料,针对开采地质条件的变化,修订地质勘探报告相应内容,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灾害防治提供可靠依据。

(四)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责任制和通风瓦斯管理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矿井通风设施,加强测风分风管理、局部通风管理和现场瓦斯管理,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五)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勘查,积极采取科学、先进的探测技术,进一步查明井田范围内各种含水、导水构造的水文地质特征和老窑及采空区积水、陷落柱等,合理确定和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编制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制定防治水方案。加强对老窑采空区和开采深度的调查,掌握老窑水体分布情况,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专业队伍,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结合煤矿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防止发生透水、溃水、溃砂事故。

(六)煤矿企业必须对所有揭露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健全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按规定严格落实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各项措施。加强机电设备、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严防失爆和着火;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材料完好充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消除内外因火灾。

七)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特员跟班作业制度,以工程质量管理、顶板管理、通风瓦斯管理、防灭火管理和水害防治为重点,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八)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项制度,倒排工期,合理编制建设施工计划图表,处理好工期、进度和安全的关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安全建设。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