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江北产业集中区、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9号)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及措施,合力推动全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固废处理装备和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将《安徽省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刘璐,0551-62871859;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张乐,13866188521;

省科学技术厅生命处,王孝文,0551-62678552;

省财政厅企业处,徐冰华,0551-68150635;

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魏波,0551-62553157;

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王发双,0551-62372578;

省商务厅流通处,夏鹏,0551-63540501;

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汪晨燕,0551-62831540。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4年8月1日

相关附件:安徽省贯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