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用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的支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12号),热轧钢筋执行的国家标准GB1499.1-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和GB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已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将于2024年9月25日实施;该两项国家标准已由推荐性国家标准转化成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3个月。

在此期间为了便于广大用户顺利过渡,我司决定于2024年8月2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钢筋产品,请您在过渡期内及时优先消化原标准产品库存,确保在强制性标准实施后市场销售的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通知。

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钢筋产品生产标准的变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