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梅河口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为推动落实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炭洗选加工情况摸底调查的工作要求,我局拟对全省煤炭洗选加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重点内容

各市(州)及梅河口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调查辖区内各煤矿(包括吉能集团所属企业)及选煤厂煤炭洗选加工情况(公主岭市由长春市负责摸底调研)。

(一)煤矿及配套选煤厂情况。各市(州)及梅河口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2020-2023年煤矿配套选煤厂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主要包括煤矿产能、产量等信息,配套的选煤厂能力、生产工艺、洗选效果、洗选能耗等情况。没有配套选煤厂的只填写煤矿有关情况。具体报送数据请按附件1填写。

(二)社会独立选煤厂情况。各市(州)及梅河口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力量,对2020-2023年社会独立选煤厂逐个进行摸排,主要包括选煤厂能力、生产工艺、洗选效果、洗选能耗等情况,具体报送数据请按附件2填写。

二、报送煤炭洗选发展报告

各市(州)及梅河口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调查的基础上,系统梳理本地区(企业)煤炭洗选加工产业发展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本地区(企业)下一步推进洗选加工产业发展,提高煤炭质量的有关举措,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提出政策建议,参照附件形成专题报告。

三、强化省内自产煤炭洗选情况检查

各市(州)及梅河口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推动生产煤炭质量达标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按时开展煤矿自产煤炭洗选情况检查工作,并将2024年上半年生产矿井自产煤炭入洗(选)情况、建设矿井洗选设施建设情况报送省能源局,报告中请详明市(州)、县(市、区)级分别检查的次数、检查的企业数、发现的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及梅河口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摸底调查工作,按照通知及附件填表说明要求,组织辖区及所属企业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资料翔实。请各市(州)及梅河口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于7月25日前,将本地区上半年煤炭洗选检查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吉林省能源局,同时将本文件附件1-3加盖煤炭行管部门公章报吉林省能源局(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甲成,联系电话:13244419827。

电子邮箱:sjc841@126.com。

吉林省能源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