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7号)精神,切实加强自治区工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自治区工信厅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