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和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能安监二字〔2023〕1026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驻地监察执法处对文玉煤矿等7处煤矿进行智能化验收(详见附件),达到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验收结果。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

联系人及电话:鲁建国,0471—522181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煤矿智能化验收情况表

序号

所在盟市

煤矿名称

验收内容

得分

1

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鑫泰煤炭有限公司文玉煤矿

智能化井工煤矿(Ⅱ类)

82.40

2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圪台煤矿

智能化井工煤矿(III类)

82.50

3

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昊达煤矿

智能化井工煤矿(III类)

88.94

4

内蒙古海华煤炭有限公司江木图南井

智能化露天煤矿

75.66

5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点石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智能化露天煤矿

85.09

6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潮脑梁煤炭有限公司潮脑梁煤矿

智能化露天煤矿

86.24

7

内蒙古伊东集团宏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智能化井工煤矿(Ⅱ类)

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