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泸州市将推广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活动期间将对个人消费者在市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给予补贴,个人补贴最高可达3000元。

个人消费者(指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在泸州市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期间,到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等七类绿色智能电器,将旧家电交售到回收企业,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旧家电指使用过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热水器等五类电器。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数量需一一对应。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须保持主要部件的完整性。

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