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云南省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缴存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商业银行有未结清的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贷款月还本息额。缴存人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的贷款,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异地贷款本息额。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因离退休等原因缴存账户封存后,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余额
云南德宏:支持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
2024-05-08 10:47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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